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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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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范岗服务区餐厅、商超和汽修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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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桐城范岗服务区餐厅、商超和汽修经营权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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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0GYCQ26C02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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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安徽安扬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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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经营权出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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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6年9月28日始至2026年10月10日17:30止; 2.咨询展示期:2026年9月28日始至2026年10月10日17:30止; 3.自由竞价期:2026年10月12日10:00至10:10(延时除外),自由竞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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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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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运营期年限 |
起拍价 |
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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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范岗服务区餐厅、商超和汽修经营权 |
1-2F |
混合 |
综合楼一、二层,面积为792.15㎡; 维修车间面积为246.76㎡。 |
3(年) |
18.5(万元/年) |
1.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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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坐落位置及运营管理范围:桐城范岗服务区位于范岗镇G206桐城至安庆段(K1170+150-K1170+350)处,总用地面积约26684.7㎡,其中场地硬化面积14773.17㎡,绿化面积6134.53㎡。建筑包括:综合楼、维修车间、辅助用房。综合楼占地792.15㎡,分为上下两层,维修车间面积246.76㎡,辅助用房面积196.51㎡。经营用途须满足综合楼功能区有餐厅、商超、“司机之家”、卫生间、餐厅包厢、办公室和客房。运营期内,竞买人负责运营管理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运营管理范围内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雨污水处理、垃圾清运、绿化养护、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2.标的权属情况:标的所有权归安庆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安徽安扬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为交控集团授权管理单位,现进行拍租,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 3.标的瑕疵说明及竞买人注意事项:(1)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按现状进行经营权拍卖,公告所载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现场勘查为准。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实地踏勘、详细咨询标的相关情况,一经出价即视为认可标的全部现状,相关风险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2)本公司及委托方声明对标的的品质及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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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经营 用途要求 |
使用上述资产必须符合资产用途的相关要求,不得违法、违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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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出让费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本项目租赁费用按年度支付,实行先付租赁费用、后使用原则。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首期年度租赁费用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后续第二、第三租赁年度租赁费用,乙方须于对应上一租赁年度期限届满前30日内,将年度租赁费用足额缴付至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2、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竞买人在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前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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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意向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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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个体工商户均可参与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竞买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提供。 3.竞买人已完成交通运输部门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备案的,报名时提供;未备案的,须承诺成交后一个月内完成备案。 4.本次拍卖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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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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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标的经营权出让费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标的经营权范围包含服务区综合楼、维修车间,同时乙方须承担服务区公共区域场地秩序维护、安保、绿化、保洁等运营维护义务。 3.在经营权出让期限内,禁止擅自出租、出借、处置转移项目资产,不得以项目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 4.在经营权出让期限内,服务区的装饰装修、水电改造、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如厨房设备、柜台、收银台、电脑、货架、热水器、洗衣机、直饮热水机等)均为竞买人自行承担。水、电计量用表由竞买人自行安装,水电费据实收取(包含正常的损耗及分摊费用)。 5.承包期满后移交房屋设备、设施状态处于承包期满前一年水平(正常磨损消耗除外)交还委托方,竞买人应予以方便和协助委托方就承包期满前一年对房屋设备、设施进行登记、录影和确认。 6.受地震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不满足经营条件的,受让方应暂停经营,造成的经营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在经营权出让期限内,受让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8.《经营权出让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受让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标的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竞买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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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买人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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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标的以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价高者得。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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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竞买人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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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主体库登记:符合本项目对意向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 意向竞买人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aqggzy.anqing.gov.cn/),首页选择【交易系统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aqggzy.anqing.gov.cn/)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下载-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2.项目登记:意向竞买人注册登记成功后,页面跳转至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页面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竞买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竞买人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3.①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17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②报名方式:本次出让报名只接受线上网络电子化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注:意向竞买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须在附件“报名项目资料中”栏目中同时上传第(1)(2)项要求的材料,若材料缺项、影像模糊,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意向竞买人可对退回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修正后补充上传,重新提交审核)。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仍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次竞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负责。 (1)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资格条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委托参与竞拍的,同步上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竞拍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竞拍申请承诺书、承诺函加盖公章。 (2)在“工本费支付凭证”栏目中上传清晰的工本费支付凭证。 4.交易保证金及材料费缴纳: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10月10日17:30前,通过本单位账户将交易保证金以网银转账形式,足额缴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转至以下任一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 账 号:185772902419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 账 号:6232811680000702895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安庆集贤支行 账 号:83487090000180101000061 材料费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华银支行 账 号:225012916291000002 注意事项:①保证金及材料费在转账时无需附言备注。 ②保证金及材料费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及材料费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数额不足、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参与成功,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竞价阶梯:本项目起拍价:18.5(万元/年),每次加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 6.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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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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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向竞买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竞买人请登录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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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
1.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人后,其他意向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2.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征得委托单位同意后,由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交易保证金退款手续。 注: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竞买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竞买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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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交易二部(一),联系电话:0556-5991152。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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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工本费200元,该费用一经缴纳,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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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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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竞买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经营权出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竞买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 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aqggzy.anqing.gov.cn/),该公告内容为交易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竞买人具有约束力。意向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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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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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方:安徽安扬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宜园路16号 联系人及电话:储先生 18955640552 2.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交易二部(一) 联系人及电话:程小娜 0556-5991152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安庆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宜园路16号 联系人及电话:袁先生 0556-5595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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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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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竞价须知》《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网络电子竞价风险告知》; 2.《竞拍申请承诺书》《承诺函》; 3.《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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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竞买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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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方名称:安徽安扬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