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26-05-15
阅读次数: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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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皖河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片区供水管网一体化提升工程项目EPC第三方审计一标段(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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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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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AQ-W202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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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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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皖河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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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表
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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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何先生
联系方式:1805566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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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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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报价由基本审计费用和审计核减收费费率组成,基本审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30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结算核减收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费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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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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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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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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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
联系方式:张媛、0556-599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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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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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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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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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报价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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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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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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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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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且按要求提供归档资料之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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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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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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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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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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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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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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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且按要求提供归档资料之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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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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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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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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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报价由基本审计费用和审计核减收费费率组成,基本审计费用报价:¥290000.00元,工程竣工结算核减收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费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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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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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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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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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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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
{造)1404340
001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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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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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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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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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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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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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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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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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贤路(江淮大道-G206)道路工程二标段清单控制价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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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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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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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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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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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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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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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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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肥市重点局2023年度结算审计二包服务招标-5标段审核服务郎溪路(裕溪路-明皇路)工程一标段结算审核
2.
相西河路(桥头集路一火龙山路)工程等4个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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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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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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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联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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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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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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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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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且按要求提供归档资料之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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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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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北侧宜海格林镇C区商业楼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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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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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报价由基本审计费用和审计核减收费费率组成,基本审计费用报价:¥288100.00元,工程竣工结算核减收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费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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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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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世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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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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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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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
[造]110234000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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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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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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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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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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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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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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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庆经开区两区共建(圆梦新区)张湖路等四条道路桥梁工程施工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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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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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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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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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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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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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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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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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庆市皖江大道东段道路及绿化提升工程等41个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协审单位(标段五);
2.
安庆市中兴大道上跨(下穿)安庆铁路立交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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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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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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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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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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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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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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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且按要求提供归档资料之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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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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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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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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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报价由基本审计费用和审计核减收费费率组成,基本审计费用报价:¥288510.00元,工程竣工结算核减收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费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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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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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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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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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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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造]
1113340000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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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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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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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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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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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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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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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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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北新城PPP项目市政路网一期嵩合路(金桥路-振宁
路)竣工结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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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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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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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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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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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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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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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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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阜阳市西湖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审计;
2.
珩琅山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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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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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8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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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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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anyi.etrading.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805566515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媛,联系电话:0556-5990935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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